上海台风"白海豚"过境那天,一名员工怕迟到临时请了1小时假,结果被公司扣了近1500块绩效,青浦区人社局直接定性:这处罚违规。

台风天没到岗,算不算旷工迟到
暴雨把地铁停运、小区门口积水没过脚踝,人出不了门,这不是劳动者自己造成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写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得按合同标准发工资,何况人家还主动请了假。
上海市政府8月9日深夜发了通告:因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以此给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青浦区人社局8月12日回应得更直接:这种处罚"绝对不允许"。政府极端天气下的临时通告,和法律补充条款一样有强制性,不是可有可无的倡议。
公司拿"没提前1天请假"说事,站得住吗
公司考勤制度确实白纸黑字写了"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但制度要能罚人,前提是自己先合法。《劳动合同法》第4条要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内容还得合理。
台风当天谁能提前一天预知地铁停运、小区积水?员工出门前提交、人事部门当场批了,公司还说人"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这顶帽子扣得有点大。
平时迟到一次罚200,台风天请假罚1500,翻了快8倍。同样一条制度,平时用和台风天用,处罚后果天差地别,这本身就说明制度执行失当。
真被罚了,怎么把钱要回来
先给公司交书面异议函,说明理由留个记录;公司不认账,就打12333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监察责令改正,扣的钱得退。
投诉解决不了,走劳动仲裁,主张返还被扣工资。《劳动法》第50条写得明白,工资必须足额支付,克扣就是违法,可以要求补发。
证据留全:请假系统截图、处罚决定书、工资条、政府通告,一样别少。仲裁也好、投诉也好,全靠这些说话。
台风天是人跟天气较劲,不该是人跟公司较劲。考勤制度管的是平时,天灾面前,规矩得给现实让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