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一批新规将落地实施,涉及民航铁路客运、基本农田保护、低空旅游业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内容,涵盖整治"内卷式"竞争、优化低空消费环境、规范互联网贷款等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起实施,新法进一步完善了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规则。比如,针对"全网最低价"等"内卷式"竞争行为,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铁路、民航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增加线下申请渠道

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旅客本人在行程结束或者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日内,可通过铁路12306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10月1日起,中国民航境内航线旅客运输服务将全面停止提供纸质行程单。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

为保障老年人、脱网人士等不便操作的旅客群体获取电子发票,铁路部门增加线下申请渠道和购票人(代办人)开具服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建立"优进劣出"管理机制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的主要补划来源。

《办法》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控、保护、优化调整、质量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在依法实行严格保护的同时,将建立"优进劣出"管理机制作为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整体稳定的前提下,明确了允许优化调整的情形、程序和规则,以兼顾耕地保护的刚性和农业生产的灵活性。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新修:规范和加强退役军人管理

新修订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为规范和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制定的。

《办法》规定,伤残抚恤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有关评残程序和抚恤金标准。

加强和规范低空旅游业态监管:优化低空消费环境

为促进空中游览、跳伞飞行服务等低空旅游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优化低空消费环境,民航局印发了《空中游览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均于10月1日起施行。

《空中游览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企业市场准入条件、空中游览的服务标准、价格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推动提升空中游览服务运营质量和水平。《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跳伞飞行服务的定义、分类、监管职责分工、准入要求、一般要求、安全要求、合同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监督检查要求等进行详细规定,构建了跳伞飞行服务市场标准化管理框架。

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为平台经营者提供管理指引

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自10月1日起施行。

《规范》共四章五十条,重点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管理提供了指引。其中,规定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企业要展示经营主体信息、产品信息,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培训、软硬件设备、体系文件、网络销售记录和运输等重点内容。

互联网助贷新规:不得为追求业务规模而放松管理要求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相关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互联网助贷属于互联网贷款,应当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章制度。《通知》提出,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全面考虑资金成本、风险成本、管理成本、合理收益等因素,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并严格执行,不得为追求业务规模而放松管理要求。

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虚拟礼物等填报有章可循

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比如,用户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充值,购买虚拟礼物打赏,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据此获得能够用于提现、交易或兑换商品的某豆、某币等,属于非货币形式经济利益。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非货币形式经济利益到达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账户(含平台虚拟账户)时平台的折算规则,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并于季度终了次月报送期内报送收入信息。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公告:明确出口企业申报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附件1)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自10月1日起施行。

新版申报表增加了职工薪酬、出口方式、销售费用、其他收益、抵免所得税额、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等项目,营业收入项目下还细分了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出口代理费收入等项目。

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更严密:完善检查、处罚、退出等规定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资产登记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含开展集中清算业务的中央对手方)、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

《办法》共6章37条,聚焦金融基础设施业务监管,健全金融基础设施运营、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制度规则,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检查、处罚、恢复处置、退出等监管规定,实现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标准统一,为金融市场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外国青年科技人才可持"K字签证"入境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自10月1日起施行。决定在条例规定的普通签证类别中,新增K字签证,发给从境内外知名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学科领域专业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士学位及以上),或者在上述机构从事相关专业教育、科研工作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

新版动物检疫标志启用:加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

日前,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格样式及制作要求》和《动物检疫证明等填写及应用规范》。两项《规范》明确,自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标志;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动物检疫标志,不再使用粘贴在动物产品包装上的小标签。各地要切实抓好动物检疫标志加施工作,确保在生猪胴体全覆盖,加快推进在牛羊胴体加施,逐步扩大其他产品加施覆盖面。对畜禽产品加施动物检疫标志时,只需选择一类动物检疫标志。

规范强制注销公司登记程序:完善公司退出制度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将于10月10日起施行。

《办法》对强制注销公司登记的程序、救济举措等内容作出规定。在适用范围方面,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了可以强制注销登记的公司范围,同时规定在注销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公司,不适用强制注销程序。

《办法》创新采用"云端公告"模式,对失联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送达文书。《办法》同时设置了异议、恢复登记等救济措施,允许债权人及相关方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支持被注销企业3年内申请复查,必要时可依职权恢复登记。

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全网最低价"等行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包括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对整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内卷式"竞争行为、"傍名牌"现象等均作出了规定。

比如,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规则。针对近年来"全网最低价"等各大平台流量争夺策略带来的"内卷式"竞争行为,新法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