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最有特点就是三个,一个东林党,一个宦官,一个就是锦衣卫。锦衣卫,是明朝的情报局,负责收集情报和抓捕。它开始的名字叫拱卫司,由朱元璋开创,明成祖朱棣将其改成锦衣卫,直接听从皇帝命令,不受他人限制。可见权力十分之大。下到布衣百姓,上到皇亲国戚,只要有皇帝的旨意都可以抓捕并对其进行秘密审讯。在明朝,朝野上下谈锦衣卫色变,因为他们手段狠辣,发明的酷刑更是让人闻风丧胆。

其中锦衣卫发明的"弹琵琶"之刑完全可以列为满清十大酷刑之首,由于太过残忍,史书记录隐晦,综合来看如下:人犯脱去衣服,光身双手捆绑举上拴住,此时肋排凸献,仅一层皮和神经组织,用匕首类刀,如弹琵琶之牛骨拨片,用刀刃侧面在肋排上来回划拔,宛如拨弹瑟琶。无论你是江洋大盗,山匪路霸,经过此刑,无不血肉模糊,白骨显现,其痛苦宛如挖心,但又不会马上断气,人犯一旦拉入锦衣卫行刑室,无不魂飞魄散,屎尿横流,任何滔天大罪立马招供!

据《明史》第七十三卷记载《刑法志》中记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白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所以,当时只要有人被下尽诏狱,就魂飞汤火,如果能够从诏狱转送发司,竟觉得不啻天堂之乐''。

明代刑罚之残忍,由此则可见一斑,凡是进入诏狱的犯人,将会接受许多与此类似的刑罚,并不止这样一种。这些犯人畏惧着这些刑罚,看见刑具时便心惊肉跳,可是他们也无能为力,大多数犯人只能承受这些痛苦,可是也有另一条摆脱这些痛苦的路,那就是自杀,而极少数的犯人转入了三法司才得以免受刑罚。可是这些令人胆颤的刑罚并没有因为明代的终结而终结,到了清朝时期,仍在沿用,并逐渐散发其光辉。

"弹琵琶"如此可怕,历史上仅有一个人挺了过来,那就是东林党人汪文言。天启五年,东林党覆灭,阉党魏忠贤将汪文言逮捕下狱。锦衣卫指挥使许显纯对汪文言重刑侍候,施以“械、镣、棍、拶、夹棍、琵琶”等酷刑,企图让他招认伙同杨涟等贪赃枉法。但汪文言宁死不屈,怒斥许显纯:“世间岂有贪赃杨涟哉?”许显纯黔驴技穷,最后只好把他杀死在狱中。汪文言的坚强和骨气,让后人尊重。

因此锦衣卫在历史上的名声并不好,比较有名就有“郭恒案” 、“胡惟庸案”、“空印案”等锦衣卫参与的案件。其中,胡惟庸案可以说是历史上非常重大的血腥政治活动。在这场锦衣卫主导办理的案件中,除了主角胡惟庸遭到了株连九族的罪刑外,还有超过了三万多人受到了牵连,惨死在锦衣卫的手中,可谓是历史上名副其实的腥风血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