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审理!他贪了近10亿元,曾与中纪委"内鬼"有交集

2024年3月22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何泽华先后利用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3亿余元。

2014年至2016年,何泽华在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烟草业务承揽、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何泽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何泽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何泽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曾与中纪委"内鬼"潘家华有交集

值得注意的是,何泽华与2021年5月落马的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潘家华曾有多年工作上的交集。

2003年7月到2014年3月期间,何泽华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而在此期间,潘家华分别担任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分管纪检组、监察局)等职。

据公开资料显示,潘家华,男,1952年出生,祖籍湖北,武汉大学中文系毕业。曾长期在中纪委工作,2005年以中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的身份出席活动。另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于2012年11月23日发布的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当时,潘家华被免去中央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职务。

2021年5月11日,潘家华被查。

同年11月13日,潘家华被开除党籍。

经查--

潘家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帮助烟草行业私营企业主谋取私利;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出国旅游;

将多名亲友安排在烟草系统工作;

家风不正,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在烟草系统违规获取巨额利益;

贪图享乐,生活奢靡;对纪法毫无敬畏,靠烟吃烟,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1年1月,潘家华被公诉。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家华利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行业统一实施财会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刊文《落实监察官法 忠诚履职尽责提高免疫力 防止"灯下黑"》,文章点名潘家华,称查处潘家华等人,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整治"灯下黑"的鲜明态度,释放出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强烈信号。

严重破坏烟草系统的政治生态,多人落马

除了何泽华、潘家华,国家烟草专卖局此前也有"老虎"被打。

2019年2月1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被查。

同年7月12日,赵洪顺被双开。

经查--

赵洪顺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长期违规频繁接受宴请,大吃大喝;

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收受礼品、礼金,严重破坏烟草系统的政治生态;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2020年6月18日,受贿9032万余元的赵洪顺,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21年1月,中纪委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第三集《坚守铁规》介绍:赵洪顺十分爱好茅台酒,即便是在被查当天中午,还违规接受宴请、喝掉一瓶50年的茅台酒,到留置场所后酒力发作,鼾声如雷。

值得一提的是,何泽华赴京工作后,时任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副司长赵洪顺南下安徽,出任省烟草专卖局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