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8 日,山西"订婚强奸案"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在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因女方早已于立案前退还彩礼,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 2023 年 1 月 28 日,山西省浑源县男子席某某与女子张某经人介绍后举行订婚仪式并同居,2 月 7 日,女子张某向当地警方报案称自己被强奸,席某某则在案发次日被刑拘。2 月 21 日,警方对席某某涉嫌强奸罪向检方移送审查起诉。而在 3 月 19 日,当地检方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席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被害人家属曾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但由于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家属于 3 月 21 日提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害人家属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男方于 3 月 23 日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婚约财产纠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女方于立案前将彩礼款 10 万元和 2 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服务部,但男方母亲两次拒绝领取。
3 月 30 日,男方母亲甄女士在网络平台发文称,他们于当天上午前往婚介公司询问彩礼情况却吃了闭门羹。她质疑称,10 万元彩礼和 2 枚戒指在哪里?是否已经交给警方?
针对男方母亲的质疑,媒体记者曾多次联系采访,但她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则表示,案件已经宣判,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这起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许多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女方退还彩礼是明智之举,男方不应该再纠缠不休;也有人认为,男方应该尊重法律判决,不要再无理取闹。
无论如何,这起案件已经宣判,希望双方能够理性对待,尊重法律和对方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