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纵览新闻的报道,去年11月陕西旬邑县某小区,有一名业主向物业公司经理反映:有其他业主乱停车,把车停在楼梯口,影响他出行。

也不知道当时物业经理和业主是怎么沟通的,最终双方发生冲突,物业经理打了业主耳光,致使业主受伤住院。

此事引起小区业主们的不满,认为无论如何,物业经理打人是不对的,而且这是不尊重业主的行为,应该严惩!

物业经理打人,被警方罚款500元。后业主将物业经理告上法院,请求赔偿损失

物业经理打人之后,受伤业主马上打电话报警。当地警方对物业经理崔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受伤业主程某,被当地医院确诊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并接受住院治疗。事后,业主程某将物业经理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近日法院宣判:物业经理承担70%责任,赔偿业主误工费,医疗费1900元

近日当地法院宣判:法院认为,原告和被告因为小区车辆乱停问题发生争执,物业经理打业主耳光致其受伤住院,事实清楚。

但经过调查了解,原告有辱骂被告的情形,对冲突产生和升级有一定的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被告出手打人,造成原告受伤住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物业经理承担该70%的赔偿责任,赔偿受伤业主误工费,医药费合计1900余元。

网友们的看法

对于业主被物业经理打耳光受伤,法院判决赔偿1900元这个事情,网友们表示不太理解,处罚是不是太轻了?

有网友说,现在打人一个巴掌,都要赔最少1万块,怎么物业经理才赔了1900块?70%的责任,这合理吗?

还有网友说,业主花1900块是不是可以打回去?那以后有钱人是不是可以随便打人?之后给点钱赔偿就行了吗?这个判决对于被打伤的业主来说,公平吗?

写在最后

对于业主被打这个事情来说,我觉得业主发现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出行。过来找物业反映,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为什么小区私家车乱停乱放?还不是物业平常管理不到位,如果物业能及时劝导,不让业主乱停车,这事情也不可能发生!

可能双方在沟通中,情绪都没有控制好,可不论业主出于什么原因发了脾气,作为物业经理总不能随便打业主啊,更何况打人不打脸。

我觉得对物业经理的判决确实太轻了一些,这以后业主们谁还敢反映问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