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女子半夜回家,发现女儿房间门窗紧闭,敲门无人应答,报警后,进入房间,发现女儿已经没了呼吸。女子整理女儿遗物,发现女儿在日记中记下的秘密:高一时曾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性侵,觉得自己很脏。女子崩溃:高二时女儿曾告诉自己,班主任老师以补课为名对她进行性侵,自己想要报警,因没有足够证据,加上女儿还要继续学习,放弃了。

在梁女士的印象中,自己的女儿小符从小到大,乖巧懂事,性格活泼开朗,学业优秀。

女儿曾经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一所重点高中,上高中后,女儿的成绩也经常排在全年级第一名。

可2019年,女儿上高二时,曾跑回家中,告诉自己,她被班主任唐某以补课为名,进行了侵犯。

那时梁女士的第一反应是报警,因担心没有足够的证据,又考虑到女儿还要留在学校继续学习,在小符的劝阻下,他们放弃了报警,并忍气吞声,没有揭发唐某的罪行。

可自那以后,小符整个人性情大变,整天郁郁孤欢,也不爱跟人沟通。梁女士担心女儿,带她去做了检查,发现小符有抑郁的倾向。

2020年6月,小符在高考前一天,突然撕掉了准考证,放弃了高考。后在家人的劝说下,小符选择复读,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上海一所重点大学。

可她上大学不久,突然发病,不得不休学,回家休养。在家里休养的日子,小符发现唐某还在正常工作,在同学群里,她揭露了唐某的罪行。

唐某说小符胡言乱语,让学生们不要信她的话,并快速解散了同学群,这件事情对小符的伤害很大。

小符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梁女士为了照顾女儿,在南宁租了房子,一边打工,一边陪着女儿进行治疗。

2025年1月17日下午,梁女士看女儿在房间睡觉,就去上班了,中途她回来过一趟,敲门时,发现无人应答,以为女儿睡着了,也没有多想。

等她下夜班回家,再次敲门,还是无人应答,并且女儿房间门窗紧闭,梁女士有些惴惴不安,担心女儿出事。

她急忙报警,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可等她进入房间后,发现女儿在房间烧了一堆炭,已经没了呼吸。

处理完女儿的身后事,梁女士和亲属在整理小符的遗物时,找到一本日记本。

小符在日记中记录了自己高一时被班主任唐某性侵一事,那一年是2017年,小符15岁,那天小符从教室出来的比较晚,在楼梯上遇到唐某,多问了几个问题,唐某把她带到办公室,关灯后对她进行了侵犯。

事后,唐某称自己喜欢小符,说这是爱情,天真的小符以为自己遇到了师生恋,可后来,她就发现了不对劲,唐某威胁小符,如果不听自己的话,结果你懂的。

小符从一开始的懵懵懂懂,到后来的醒悟,回想起唐某对自己所做的种种不堪之事,她无法释怀,在日记中写下:"自己已经脏了。"

高中三年,成为了她最痛苦的往事。

女儿的去世,让梁女士彻底醒悟,她将唐某的所作所为进行了实名举报。

目前,相关部门组成了联合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对唐某予以停职处理,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1、为人师表,应当坚守教师初心,践行师风师德,关爱学生,并杜绝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以及不正当关系。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7条规定: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注重自身修养,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为学生树立榜样,不得与未成年学生谈恋爱以及发生关系。

2、教师性侵学生,构成强奸罪,罪无可赦,必须严惩不贷。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教师对学生实施了性侵行为的,对于这种衣冠禽兽,必须依法严惩。学校和社会也应加强对此类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相信不久,真相会浮出水面,坏人也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保护的义务,当发现情况不对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如报警、转学等,防止子女被再次被伤害。

"儿大避母,女大避父!"在孩子进入青春期后,应当告诉孩子,跟异性保持适当的距离,要懂得保护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