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4日下午,河南郑州上街区某小区里,7岁的彤彤带着2岁弟弟下楼买零食,在小区大门口遇到了60岁的邻居殷某某。殷某某正带着自己2岁的孙子玩耍,此前两家孩子偶尔一起嬉闹,大人也打过照面,彤彤和弟弟便没设防,跟着殷某某一起往小区深处的小花园走去。

走到小花园的亭子旁,殷某某坐在木凳上,反复夸赞彤彤长得漂亮,让她站到自己面前,说"爷爷看看到底漂不漂亮"。彤彤乖乖上前,没多想就站在他身前,没想到殷某某突然伸出左手,伸进她的上衣里抚摸肚子,随后顺着肚子往下,直接到私mi处。突如其来的疼痛让彤彤瞬间大叫起来,殷某某见状赶紧抽出了手。

受了惊吓的彤彤不敢多待,拉着弟弟一路跑回家,进门就哭着告诉妈妈吴女士:"有人把手伸进我衣服里,好疼。"吴女士一听,心立刻揪了起来,追问之下才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当即带着两个孩子去派出所报警,随后又赶往医院给彤彤做检查。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彤彤外阴未见明显破损与出血,处女膜也没有破裂口,但孩子受惊后的恐惧模样,让吴女士心疼不已。

帽子叔叔调查时发现,殷某某并非初犯。早在多年前,他就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6年2月才刑满释放。案发次日,殷某某被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半个月后被依法逮捕。公诉机关认为,殷某某以满足xing欲为目的,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彤彤一家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还附带了民事诉讼,要求殷某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费等共计35万元,同时希望法院能考虑其有强奸前科、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等情节,予以从重处罚,建议量刑5年以上。彤彤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说,孩子年纪小,又是在公共场所遭受侵害,心理和精神都受到了严重影响,从重处罚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11月6日,郑州市上街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殷某某猥亵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且有强奸犯罪前科,还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行为,依法应当从严、从重处罚。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情节以及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后果,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殷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驳回彤彤及其家人的民事诉讼请求,理由是未提交充分证据,且缺少法律依据。

拿到一审判决书后,吴女士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认为量刑过轻,当即向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申请抗诉。让她稍感安慰的是,11月14日,检察院作出了抗诉请求答复书,明确表示"符合抗诉条件,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决定抗诉"。

更让吴女士一家气愤又不安的是,案发至今,殷某某及其家属不仅没有一句道歉,反而在小区里多次挑衅。殷某某的儿子在小区里遇到吴女士的家人时,会故意盯着他们看,还一边拍自己的脸,一边做各种怪动作,专门吓唬彤彤和她的弟弟。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孩子们都会吓得躲在大人身后,晚上睡觉也常常惊醒大哭。

吴女士无奈之下再次报警,社区民警出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这种调解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殷某某儿子的挑衅行为变得更加隐蔽,有时会在远处偷偷拍摄他们一家人的行踪,这让吴女士一家时刻提心吊胆,原本喜欢在小区里玩耍的孩子们,现在几乎只敢在自家楼下活动,再也不敢随意跑远。

这起事件给彤彤带来的伤害远超想象。以前活泼开朗、爱说爱笑的小姑娘,现在变得沉默寡言,在学校里下课也总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不愿意和同学玩耍,尤其是排斥异性靠近。在家里换衣服时,她会特意反锁房门,就连面对爸爸也会下意识地躲避。吴女士说,自从孩子上幼儿园起,家里就一直进行儿童xing教育,可没想到危险还是发生在了身边。

为了帮助彤彤走出心理阴影,吴女士带她去看了心理医生。医生表示,彤彤出现了明显的创伤后应激反应,需要长期的心理疏导和陪伴。这段时间,吴女士几乎推掉了所有工作,全身心陪伴在女儿身边,一点点安抚她的情绪,可孩子夜里惊醒、默默流泪的样子,还是让她心如刀割。

网友热议:

太恶心人了,所以保护未成年人,尤其幼童,要警钟长鸣,不能掉以轻心。同时对那些犯罪分子要依法惩处。

老流盲还是惯犯,缺德儿子还威胁受害人家属,太嚣张

他们怎么敢?不惩恶就是纵恶,纵恶比作恶更恶!惩恶扬善树新风才好。可怜的孩子家有恶邻太惨了

他的片刻银乐,给小女孩带来终生噩梦和创伤 ,应该严惩不贷!

这个老流盲屡教不改,是个累犯,必须要研判他们家里,如果人带感骚扰一样报警,把他拘留,这种家庭能教育出什么好孩子来,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没有一个好饼

结语:

目前,案件正等待抗诉后的进一步审理,彤彤一家也在收集孩子心理创伤的相关诊疗记录和证据,准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再次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吴女士说,她不在乎赔偿金额多少,只希望能给孩子一个公道,让殷某某及其家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