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河南周口一名男子崔某在婚外与晋某发生感情纠葛,晋某前往崔某单位讨要说法,被崔某的母亲阻拦,随后崔某的妻子杨某、两个妹妹及一位表妹一同上前,与晋某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两名妹妹在众人面前撕扯晋某的衣物,导致其身体暴露,有旁观者见状不忍,取来衣物为她遮掩。

事情闹大以后,杨某先被行政拘留十二天,还罚了五百块钱,之后警方再次把她抓走,说她犯了强制猥亵和侮辱的罪,关押了十几天,后来改为取保候审,那年十月到十一月间,她曾经被正式逮捕一次,但没有判刑,等到二零一八年年初,她的两个妹妹被判了刑,一个要坐牢十个月,另一个被管两年,罪名都是侮辱罪,法院说她们当众羞辱别人,情节挺严重的,但也提到晋某自己也有过错。

谁能想到八年过去,到了2025年9月底,杨某和那位表妹李某又被警方带走,这次还是因为同一个罪名叫做侮辱罪,他们现在还被关在周口看守所里面,事情一出来网上就议论纷纷,很多人觉得奇怪为什么拖这么久才抓人,当年没处理现在突然翻出旧事来追究。

律师提到取保候审不意味着案件结束,只要有新证据出现就能重新调查,比如当年视频没有拍全或者证人证言没有固定好,现在补充上这些就可以再次立案,但问题在于警方没有说明具体有什么新证据,晋某曾经提过当年视频在微信群里传播过,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新证据,然而2017年警方并没有以侮辱罪逮捕杨某,现在才想起来要追究,这中间发生的事情令人疑惑。

侮辱罪通常需要受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这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在影响到社会秩序的情况下,检察院才能介入并提起公诉,但这件事起源于感情纠纷,虽然相关视频已经传播开来,是否真的算得上危害社会秩序还有待确认,有律师认为,如果没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社会影响的程度,那么检察院这样做在程序上可能缺乏依据。

晋某表示事情发生后她尝试过服药自杀,心理状态一直很差,视频传播开来后让她更加难以面对生活,她强调自己追求的不是金钱赔偿,而是希望法律能给个明确说法,但崔家人那边却说当年没有上诉是想平息事态,在杨某被抓之前晋某也没有去法院正式起诉过,现在八年过去了案件重新启动,可能是由于晋某自己提出了申诉,也可能是网络上的舆论压力太大,或者是司法系统主动复查了这起案子。

在2018年的判决中,法院已经认定晋某存在过错,现在如果要追究杨某的责任,可能相当于推翻之前的判断,公众往往认为原配对付小三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法律并不考虑这一点,只看是否构成公然贬损人格,道德和法律在这里产生冲突,双方难以达成一致。

同一件事情过去八年,罪名从殴打变成侮辱,处理方式也跟着改变,这说明基层执法对侮辱的理解可能不太一致,还有一个关键点,视频传到微信群算不算公然,法律没有明确说明,如果是在私人群聊里发生,能不能算作公共场合,这个漏洞到现在也没有补上。

2018年没有起诉杨某,现在突然抓捕她,自然让人怀疑存在选择性办案的情况,家属也感到困惑,表示完全不明白为何现在才采取行动,普通群众同样一头雾水,始终没有人给出明确解释,法律程序原本应当规范严谨,但这个程序拖延了八年之久,当事人早已被消磨得失去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