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10点20分许,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浮选工艺过程中,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

现场的同学和知情人士通过媒体发声,还原并不复杂的现场惨剧:格栅板脱落,学生们坠入浮选槽。搅拌棍和由磨碎的矿石、水和浮选药剂混合而成矿浆很难让人逃生。

6位大学生的生命,6个心碎的家庭,发出振聋发聩的安全之问:谁来负责?

此次遇难的六名学生是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矿物加工工程专业本科生,都刚刚20岁出头的年纪。

他们中,有人的手机里还存着上周和父母的聊天记录:"妈,实习结束就带你们去吃火锅。"这个女生怎么也想不到,一场被学校要求的"毕业必修课",会让她永远停留在21岁的夏天,从此和父母阴阳两隔。

来自重庆的男生刘林(化名),2025年刚保研,他是村里首位大学生。曾作为学生代表在黄金学院"黄金班"开班式上发言。

花样的年纪,光明的就业前景,因为一场意外,所有对未来的规划憧憬期许戛然而止。

今天中金黄金发布公告,公布了事件经过,公告中对事件不幸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对伤者和遇难者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并对此产生的社会影响深表歉意。

沉痛哀悼无法挽回六个年轻的生命,诚挚慰问也无法抚平遇难者家属永久性的创伤。

此次事件的官方通报内容很简短,调查固然需要时间,但安全责任是无法回避的追问?

第一,为什么格栅板会脱落,导致站在上面的6名学生坠入浮选槽?

公开资料显示,浮选槽是浮选设备中用来实现浮选过程的槽体容器。据业内人介绍,浮选槽中的矿浆水含有悬浮物、化学药剂和重金属离子,具有腐蚀性和高温风险,需注意安全防护,"人掉进浮选槽,基本没有生还的希望。"

有网友曾在社交平台介绍说,浮选槽里装的是矿浆,由磨碎的矿石、水和浮选药剂混合而成,其密度比水大,人掉进去会往下沉,难以露头。此外,人在矿浆中会因恐惧而惊慌失措,本能地大力挣扎,这可能会使情况更糟。"就像掉进快速凝固的水泥",专家用这个比喻表述为何浮选槽溺亡生还率近乎为零。

既然坠入浮选槽后几乎没有生还可能,格栅板就成了问题焦点。如果格栅板不脱落,就不会发生这次的悲剧。那格栅板脱落,是年久失修吗?格栅板有没有载荷标准?如果有载荷标准,现场有没有文字警示?组织方有没有对现场学生们进行提示?

据中国黄金内蒙古矿业官方微信公众号今年2月25日发布的文章显示:

"浮选车间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此外,顺利完成了一二系列混精二层平台地面格栅板更换……"

地面格栅板今年2月刚更换,7月就脱落?这背后是安装问题?质量问题?还是人为疏忽?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

最新的事故情况调查通报显示:已初步查明的事故直接原因是浮选槽上方钢格栅板(规格1.2m×3m)一侧固定角钢焊缝存在陈旧性裂纹,当日受集中载荷后瞬间断裂,导致整块格栅板翻转脱落。据悉,格栅板是安装在浮选槽等设备上方或通道等处的金属网格板,起承载、防护隔离等效果,防止人员或物体直接坠入下方的设备或空间。

事故调查组发现,涉事企业2月份虽对格栅板进行过一次"局部更换",但未对全部焊缝做无损检测;事发平台日常承载标识缺失,未限定同时站立人数;学校与企业签署的《教学实习安全协议》未明确现场监护、限员和应急流程。

第二,为什么安全事故发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

看似是一起意外事故,但细究公开信息,已有企业安全管理上层层失守的端疑。

我们查阅了应急管理部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其中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此次学生赴选矿厂参观学习,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培训?我们需要知道答案。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如果企业未能建立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虽然建立了制度但未有效执行,未及时发现格栅板存在的安全隐患,就属于安全生产管理失职。

从已知信息看,浮选槽区域格栅板脱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反映出企业在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若能认定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比如明知格栅板存在安全隐患,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那么极有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三,校企合作有没有沦为安全"走过场"的重灾区?

该企业与校方签订的是怎样的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学生们的安全问题是否有所考量?这次到选矿厂参观学习浮选工艺,对现场潜在的安全风险是否事前有评估并制定保障措施?

作为东北大学的实践教育基地,校企合作本应是双赢的局面,但无情的悲剧在叩问,校方在实习安全方面是否有审查?校方与企业对实践环节的实质安全投入是否存在严重不足?学生安全有没有沦为签字盖章后无人问津的空白地带,让悲剧在疏忽中悄然埋下伏笔?

最后我们还想问,监管利剑为什么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监管到位,这次悲剧本应可以避免。监管部门在这起事件中的失守失责又该如何认定?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加宝贵。国家主席强调,"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决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我们期待所有疑问都能尽快得到答案,毕竟,安全责任的重量,不该由学生用生命来称量。但悲剧和教训既然发生了,必须让"安全高于一切"成为校企实践不可逾越的铁律,用严肃的问责和切实的改进举措扎紧扎牢安全防护网。

这不仅是对逝者的交待和安慰,更是对全社会关切的回应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