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13时20分许,网红"罗大美"遇害案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审理结束,将择期宣判。
据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的曹德全律师介绍,庭审现场,"罗大美"的家属考虑到三名被告人没有认罪悔罪的态度,也没有积极赔偿的意愿,决定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三名被告人重判。
"罗大美"的妹妹小尚在接受维度新闻采访时表示,庭审现场,双方就证据发表了各自的质证观点以及辩论意见,但三名被告的态度和上次开庭相比更为嚣张,且坚持不承认故意杀人和抢劫等内容。
"余某生和沙某姣看上去比上次胖了一些"小尚说,"他们一直说网络上对他们的评价不好,说我们诋毁他们。他们还口口声声说我公布了他们的家庭住址,从而影响了他们家属的正常生活,可是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住在哪,又怎么会去公布呢?"
据悉,罗大美本名尚某锋,是拥有120多万粉丝的短视频网红,以反串演唱河南戏曲见长,获赞近2000万,同时也直播销售彩妆和护肤品。被告人余某生在与罗大美交往中,得知其经济条件较好,便萌生劫财念头,与同居女友沙某姣、罗大美的朋友杨某多次商议抢劫勒索计划。
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的指使,杨某将尚某锋诱骗至南阳市一小区内余某生的租住房内。余某生将尚某锋控制后,伙同沙某姣将其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恐吓,胁迫其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
7月7日凌晨,在索要二百余万元后,余某生与尚某锋独处期间将其杀害并掩埋尸体。经鉴定,尚某锋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