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姐是一个32岁的白领,已经到了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但她的生活却空虚寂寞。
白天上班都感觉力不从心,一想到晚上又是一个人回到冷清的家,黄小姐就觉得人生灰暗无光。
平时同事们都已经结婚生子,谁还有时间陪她寻开心?偶尔相约的朋友聚会,也让黄小姐感到格格不入。
她悄悄看着朋友们手中的婚戒,心想难道就自己一个人注定孤家寡人吗?
于是每逢周末,黄小姐便一个人跑到酒吧,点上一杯又一杯烈酒,试图在酒精中麻痹心中的寂寞。
灯红酒绿的夜店里热闹非凡,黄小姐感觉自己活过来了,那些擦肩而过的男男女女,也让她找回些许存在感。
与黄小姐暧昧调笑的陌生人,虽然她知道不会有结果,但至少可以短暂忘却孤单。
就在黄小姐认为此生注定一片灰色时,一个18岁的男孩出现了。
那天,黄小姐一个人坐在酒吧吧台边,面前的酒杯已经不知换过多少轮了。
朦胧中,一个男生走了过来,自来熟地和黄小姐打招呼,还体贴地帮她把杯子里的酒换成果汁。
黄小姐抬头一看,男生长得白白净净,看着最多20出头的样子。她有些惊讶这个陌生男生的主动,但也没多想,只是嘟囔着道了声谢谢。
两人就这样聊了起来,黄小姐觉得男生温柔体贴,说话也幽默风趣,和她记忆中那些青涩的大男孩不一样。
酒吧的喧哗声渐渐远去,黄小姐只觉得面前的男生越看越顺眼。
夜深时分,黄小姐站起身才发现自己已严重酒醉,身子摇摇晃晃的。
男生见状,立刻扶住她,说我送你回去吧。黄小姐脑子不清醒,也就糊里糊涂地跟着男生离开了酒吧。
到了家门口,黄小姐找出钥匙开门,男生见她步履蹒跚,好心帮她把门开了,还搀扶着黄小姐到了卧室。
放下黄小姐后,男生正要离开,却被黄小姐一个用力扯住了衣角。
第二天黄小姐醒来,发现男孩已经离开,起初黄小姐觉得这只是一时的快乐,并没放在心上。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那个男孩接下来的日子居然每天来找黄小姐。
一开始黄小姐不耐烦,但男孩耐心的,细心的照顾,渐渐地两人竟然越聊越来。此时她才知道男孩叫小张,今年才18岁。
黄小姐发现小张虽然还年轻,却很成熟稳重,两人在音乐品味、电影爱好上也意外地投缘。
尽管她知道两人年龄相差很多,但日久生情之下,黄小姐和小张竟然开始谈起了恋爱。
然而两人相恋几个月后,小张偶然看到黄小姐家里的身份证,这才知道她已经32岁,比自己大了足足14岁。
小张震惊之余,还觉得被欺骗了。他质问黄小姐为什么隐瞒真实年龄,黄小姐羞愧难当,只能低声哀求谅解。
但小张很伤心,觉得两人的年龄差异太大,以后定会存在更多分歧。他认为与其日后无奈分手,不如痛快些结束这段感情,遂坚决向黄小姐提出了分手。
分手后,黄小姐死缠烂打,想方设法挽回这段感情。
她给小张发数万字的短信解释,也哭着跑去小张家堵他,但小张态度很冷淡,拒绝见她。
黄小姐陷入绝望,她明明已经找到了生命中的那一缕光芒,却只因年龄差距就这样失去了。
她不想接受这样的结果,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
在情绪激动驱使下,黄小姐报了警,声称自己被小张强奸。
警察很快介入调查,但在仔细调查之后,发现事情的真相并非黄小姐所说。
在质询下,黄小姐终于崩溃大哭,将她与小张的恋情以及分手经过全盘托出。
【以案释法】
根据该案件,读者可能存在以下几点疑问:
壹
黄小姐是否构成诽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案中,黄小姐与小张相恋数月后,因年龄差异产生分歧,小张决定分手。
黄小姐陷入绝望,死缠烂打想重新挽回这段感情。在两人一次激烈争吵后,黄小姐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向警方诬告小张强奸自己。
她心知肚明这完全是虚构的事实,小张从未伤害或强迫过她。
但是出于私欲和委屈,黄小姐还是向警方报案,声泪俱下地描述了一场根本未发生的"强奸"。
这完全是黄小姐主观臆想出来欺骗警方的行为。
这种故意捏造事实陷害无辜,严重损害他人名誉和身心健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规定的诽谤罪。
黄小姐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审判和惩处。她滥用法律手段满足私欲,背离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
即使她感情上遭受挫折,也绝不能成为侵犯他人权益的理由。这种行为如果不予制止,就有可能陷法律秩序于无效的危险境地。
感情需要双方共同培养,发生分歧时,应平和沟通理解。同时分手之痛需靠时间疗伤,不能激进报复,应保持冷静。
利用法律手段强留感情会激化矛盾。
通过虚构事实陷害别人违法违道,只会自食恶果。我们都会遇到情感问题,可通过正途如求助专业人士来释怀并重新出发。
贰
小张可否起诉黄小姐诽谤罪?
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小张作为被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究黄小姐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诽谤罪的规定,诽谤罪属于"告诉乃论"的罪名,被害人提出诉讼,法院才会受理。
也就是说,需要小张积极主张权利,法院才会介入。
在这个案例中,黄小姐明知事实不实,却向警方诬告小张实施了强奸犯罪,严重侵害了小张的人格尊严和名誉。
作为受害者,小张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依法追究黄小姐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在受理该报案后,应该立案侦查,收集证据。一旦认定黄小姐的行为涉嫌诽谤罪,应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审判。
届时小张可以充分行使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请求惩处黄小姐的违法行为。
叁
黄小姐报假警是否属于扰乱公共秩序?
黄小姐向警方虚假报案称被小张强奸,其实两人是恋人关系。黄小姐这样做是出于被分手后的绝望和冲动,想留住小张。
警方经调查发现黄小姐报案属实情不符,其行为属于虚假报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扰乱公共秩序的,属于违法行为。
黄小姐向警方虚假报案称被强奸,擅自占用警力资源,影响警方正常工作秩序,扰乱公共秩序的。
所以,黄小姐的报假警行为已构成对公共秩序的扰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黄小姐来说,这次经历也应该使她明白,不能在情绪化的时候做违法的事,应该学会理性、冷静地处理问题。
【结语】
黄小姐的报假警行为确属于违法,这时法律所不允许的。
向警方虚构事实诬告他人,严重侵害了别人的权益,已经构成犯罪。作为成年人,黄小姐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面对挫折,任何人都不应违法乱纪,应保持理性,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损害他人权益终将受到惩处。
但我们也要理解作为一个女生,在情感上受到伤害,心理出现了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