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一份四川广安市干部职工消费帮扶促增收、采购农副产品的表格在网上引发关注。表格分成几列,分为干部职工姓名、农户姓名、农户联系电话、农副产品品种及数量,购买金额。表格内容被涂上黑色马赛克。表格下方备注内容为:县处级干部每人每月300元,正科级干部及相当职级、事业干部管理7级(专技7级)及以上每人每月23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170元。

8月20日,记者联系到广安市委宣传部求证此事,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据了解,没有这样的事情,没有看到过上述表格,已经向领导报告此事。此后,该部门另一个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了解核实后进行回复。

此后,记者向广安市乡村振兴局求证此事。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是真的,有这个政策,已经实施了。"记者追问,广安市干部是否都需要按照表格购买农副产品,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有任务。"

对于网友所爆料,农户收购农副产品后再高价卖给公职人员一事,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怎么可能,这个不可能弄虚作假,都是自己屋里种植的。有相关人员下去进行前期统计,看看他屋里有好多(农副产品),然后由村干部制作清单,有需要再去购买。"

今年2月底,有媒体报道,江西某地某部门发文,要求全区教师在指定网店购买价值1000元的农产品,并限定当天下午4点前必须完成购买。消息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事后,涉事部门又发文,改成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意愿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监督权等基本权利。

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教师,当他们在购买商品时,身份就是消费者,谁也不能剥夺他们公平交易的权利。况且,指定干部购买指定商家或农户的产品,里面不仅暗藏腐败风险,还存在非法获取利益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