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南平一个老旧小区的决议引发全网热议。小区业委会组织业主投票,参与表决659户,615户同意,正式通过决议:禁止新能源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同时不允许在地库安装充电桩,要求已经停在地库的新能源车,10天内全部移出地库。
出台禁令的理由,是业主们担心新能源车自燃风险。这个小区2009年建成,地下车库消防设施老旧,不少业主心存顾虑,希望通过一刀切的方式规避安全隐患。
但这一纸决议,直接让部分电车业主陷入两难。
业主张先生,花钱买下人防车位20年使用权,有效期还没到期,两年前购入新能源车,一直正常停放在自己车位。如今投票结果一出,自己的车位,电车却不能停。地面车位数量稀少,停车难题一下子摆在面前。

很多网友争论:多数业主投票通过,这个决定合法吗?
法律专家解读:
1、不能仅凭业主投票,就一刀切禁止新能源车进入地库。
业主共同表决权力,不是无限权力。即便多数人同意,也不能剥夺少数业主合法使用自有车位的权利。车位使用权属于业主专有权益,简单禁止电车停放,涉嫌侵犯财产使用权。
2、消防安全隐患,正确解法不是"禁止车辆",而是升级消防设施。
老旧车库有风险,责任主体是物业和业委会,应当做消防改造、加装火灾探测、排烟、喷淋设备,完善巡检制度,而不是直接把风险转嫁给电车车主。
3、国家层面并不支持一刀切禁行新能源车。不能以害怕自燃为由,直接禁止合规电动汽车驶入地下车库。

两种不同声音
支持一方:老车库消防跟不上,一旦电车起火,高温有毒烟气会危及整栋楼安全,多数业主安全优先。
反对一方:不能用多数投票,牺牲少数人合法权益。油车同样有自燃概率,不会禁止油车,单独针对电车,属于双重标准。

遇到同类情况,车主维权参考
1、保存车位合同、缴费凭证、业委会投票通知;
2、向街道办、住建、消防部门反馈,申请介入调解;
3、若强制不让停车,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身车位使用权。
安全值得重视,但治理不能简单粗暴。消防安全,靠的是设施升级、精细化管理,而不是一纸禁令,把新能源车全部赶出地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