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8月1日已经过去将近20天了。
武汉大学在8月1日表示会对肖某某纪律处分、杨某某学位论文等进行全面调查复核,然后此事就没了下文。
虽然杨小姐还没有进展,但又有两篇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的论文被扒出。
两篇都是建议废除死刑的,都是重量级。
第一篇,写于2015年,《"厉行禁毒"刑事政策下运输毒品罪的死刑废止》,作者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莫洪宪和薛文超。
这篇论文到底写了什么呢?重点我给大伙儿画出来了,"应以取消由运输毒品罪死刑开始,逐步取消毒品犯罪死刑"。
毒品犯罪,废除死刑?
上溯虎门销烟的林则徐,下到千千万万缉毒警,不知道他们答应不答应。
更别说毒品对人身心的全面摧残,看看美国的"成功案例"--
摘录几段给大伙儿开开眼。
尽管吸毒可能潜在地对吸毒者有健康危害,甚至有致命的风险。但大部分摄入毒品者并没有显著的危害,在经验上也很少致人死亡。
对毒品犯罪的适用死刑的扩张却是一个巨大的退步。
运输毒品罪适用死刑无益于打击毒品犯罪。
在切断毒品犯罪的利益根源这一问题上,刑法是无能为力的。
这篇过于重量级,以至于网友扒出来的第二篇,只是要求废除女性犯罪死刑都显得相对"无足轻重"了,然而仔细想想,它的适用范围可比第一篇大得多了。
这就是《进一步推进死刑改革的设想-废除女性犯罪死刑适用》,作者又是这位莫教授,而另一位作者是另一所高校的,同样是来自法学院的刘夏。
这篇发布于2014年,或许当时就已经给杨小姐埋下了今日之事的种子。
那么,为什么这位莫教授敢于提出废除女性犯罪死刑呢?
我们来看看莫教授的工作照。
那么第二篇论文的动机就很好理解了,但是关于第一篇论文的动机,就……
而关于与莫教授合著终止女性犯罪死刑的刘教授,他的代表作中,有一篇也很引人注目。
就是这篇《论贩卖毒品罪的未遂与中止》。
简单看一下摘要,大意无非就是贩卖毒品只要没成功,就可以考虑视为犯罪中止,自然量刑就轻了。
很有意思,同样是法学院教授,同样关注毒品犯罪和女性犯罪,明明是不同学校的,却在关注和研究领域取得了一致。
这或许就是无巧不成书吧。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