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还有理啦!?河南濮阳,男子婚内出轨同厂女员工,两人发生关系被抓后,妻子跑到车间殴打小三,事后两名女工人均离职,公司查实男子婚内不正当关系引发厂区闹事将其开除,男子认为婚外情是私德,要求公司赔偿6.6万,仲裁失败后又诉至法院,法院这么判!

2021年4月1日,姚胜与河南濮阳一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一线生产操作工,入职当天,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规章制度集中培训。
劳动纪律与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员工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或因生活作风问题导致相关人员到公司滋事、吵闹,对公司形象及生产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属严重违纪,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姚胜在规章制度培训签到表和员工知晓确认书上签名,确认已全文阅读并愿意遵守。
姚胜与李丹早年因征信问题办离婚手续,但对外仍以夫妻相称、持续共同生活,两人同在该公司上班,姚胜在车间,李丹在同线生产岗。公司另有女质检员王玲,与姚胜不在同一班组但同厂房作业。
2023年下半年起,姚胜与王玲在交接班、午休间隙频繁微信联络,言语超出普通同事边界;李丹察觉后曾私下质问姚胜,姚含糊带过;公司管理层当时未接举报,未介入。
2024年8月28日上午10点,生产车间流水线正常作业,李丹在物料转运区撞见王玲,积怨爆发,上前质问你和我老公怎么回事,随即拽住王玲衣领推搡,王玲还手。
两人从拉扯发展到互扇耳光、揪头发,周边七八名工友围观,相邻工位停机约6分钟,车间主任到场喝止,行政部调监控并分别做询问笔录。
李丹承认因为他俩有不正当关系才动手;王玲承认和姚胜有过男女暧昧聊天和单独见面,但没在厂区乱来;姚胜认可和王玲有过暧昧。
当日下午,王玲以工作环境不安全口头辞职,9月5日交书面离职单;李丹因动手违纪被公司先警示,9月中旬也主动离职。
一线同车间一个月内走掉两名女工,班组排班重排,老员工私下议论厂里乱搞男女关系,客户参观时恰逢议论被听到,车间班长在周会上直接提了风气影响交付形象。
2024年9月9日,该公司属地上级工会印发一份补充文件,明确:婚姻存续期与他人不正当关系、引发厂区内吵闹或滋事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2024年10月12日,公司行政部牵头,征询工会意见后下发决定,写明:姚胜婚内不正当关系引发两名女员工车间肢体冲突、致两人离职、生产秩序受扰,按规范第7条属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并扣负激励500元。
决定书面送达姚胜,姚签字收件但未认错,2024年底姚胜申请劳动仲裁,按8304.9元月薪×2×4年工龄算索赔66439.2元。
2025年1月6日仲裁委驳回,认为解除合法,姚胜诉至法院:第一,婚外情是私德,公司管不到八小时之外;第二,工会文件9月才出,拿来办10月解约是事后追溯。
法院审查后认定:
其一,姚胜入职签过规范第7条,知晓不正当关系+厂区滋事可开除,规章制度民主公示程序无瑕疵;
其二,自认笔录+两女工离职+车间停机+客户侧议论,形成私德外溢至工作场所、造成实质不良影响的完整证据链;
其三,解除主依据是2021年规范第7条,9月工会文件非唯一依据,不构成追溯;
其四,公司走完调查、工会意见、书面送达,程序合规。
2025年4月20日,一审判决驳回姚胜全部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