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注没注意到前几天的一条新闻:《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公布,实施了7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废止!

195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规定了职工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等困难时,有获得各项保险待遇的权利。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

《劳动保险条例》规定,正常退休年龄是男职工60岁,一般工龄满25年,本企业工龄满5年;女职工50岁,一般工龄满20年,本企业工龄满5年;特殊工种是男职工55岁,女职工45岁。
看到这里大家难免要问:《劳动保险条例》废止了,那么我们的退休年龄是不是也要改了?

依我看,随着《劳动保险条例》的废止,下一步伴随的应该就是延迟退休的实施,而且有关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会提高,或许会回到过去25年和20年的要求,而不是现在实施的只要缴费满15年即可。

《劳动保险条例》的废止,对我们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首先就是工龄认定的变化:《劳动保险条例》中有关工龄认定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对于视同工龄和连续工龄的认定,将依据新的社会保险法规和政策来进行。

其次是退休和养老金的影响:对于退休和养老金的领取,职工需要满足新的社会保险制度规定的条件,如最低缴费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等。但是废止《劳动保险条例》不会影响我们依法享有的退休和养老金待遇。

目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趋严重,延迟退休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按工龄退休也被提上日程,甚至有人提出 "男40年工龄、女30年工龄"的退休方案。

但是不管怎么说,随着新的社会保险法规的不断健全,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会越来越好,越来越科学。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做好准备,迎接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