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清远,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性侵案件。一名13岁的男生对一名8岁的女童实施了性侵犯,整个事件过程充满了残忍和粗暴。官方随后发布的公告却表明,由于施暴的男生未满14岁,官方决定不予立案,目前该男生已经返校上课。警方的断案引发了无数网友热议。央视得知此事,怒斥发声,年龄不应成为犯罪行为的挡箭牌,法律应当公正地适用于所有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们,而不是成为那些作恶的"小恶魔"的庇护所。

事件经过

3月19日关阳山县一名13岁的男孩陈某某在路边性侵了一名8岁的女童,女孩的身心收到了巨大的伤害。随后女孩的父母报警,警方得知消息后,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

派出所作出回应

由于该男孩未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该案件不予成立。随后对该男孩进行了教育批评,现在已经返回学校上课了。

派出所随后发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女孩的父母对于派出所的决定坚决反对,不同意该决定。

别说女孩的父母不同意了,就论这件事,全网都愤怒发声。

未成年保护法保护了凶手,那8岁女孩也是未成年,谁来保护她?!

央视得知此事,怒斥发声

央视强调,无论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大小,都不能成为逃避刑事责任的理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年龄不应成为特权的代名词,应当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