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的王小花(化名)父亲突发意外离世,留下银行10万元债务。面对起诉,她坚称"不知情、未继承",拒绝还款。但法院调查发现:她早已悄悄提取父亲公积金、养老金等15万余元!

5月1日,湖南这起"遗产债务案"冲上热搜,撕开了"继承与还债"的法律盲区。当亲情遇上债务,继承人的责任边界究竟在哪?

女儿说"没继承",法院为何判她还钱?原告银行起诉称,王三生前因家庭开支借款10万元,去世后女儿王小花拒绝偿还。但法院调查发现,王小花已悄悄领取父亲公积金、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共计15.8万元。

争议焦点:王小花主张"放弃继承",但法律认"事实"不认"口头"--《民法典》规定,只要实际占有遗产(如提取存款、使用房产),即视为"默示继承",需在遗产范围内担责。

关键证据:法院调取银行流水显示,她在父亲去世3个月内分3次提取遗产,构成"事实继承行为"。

"父债子偿"是旧俗还是法律?新《民法典》划清3条红线

此案核心依据《民法典》第1161条,彻底颠覆"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偿还"原则:王小花只需以15.8万元遗产为限偿还10万元债务,超出部分无需承担;"放弃继承"有门槛:必须在知道遗产存在60日内,以书面形式明确放弃,且全程不接触任何遗产(如不领取存款、不处置房产); "家庭债务"特殊情形: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子女教育(如父亲借钱给女儿买房),配偶或子女可能需连带清偿。

网友吵翻:拿遗产就得还债,合理吗?

支持派:"拿了15万却不还10万,等于'赚'5万,法律就得治这种'想占便宜'的人!"反对派:"子女又没签字借钱,凭啥用遗产还?难道不能选择'不继承也不还债'吗?"法律专家划重点:北京律师李亮解释,"权利与义务对等是核心--如果既想拿遗产又不担责,债权人的权益谁来保护?"

遇到类似情况,3个动作能避坑

① 查清楚遗产范围:除存款、房产外,公积金、养老金、保险理赔金等都可能属于遗产

② 放弃继承要"彻底":必须去公证处办理书面声明,仅口头说"不要"没用;

③ 债务性质早核实:若债务涉嫌赌债、高利贷等非法性质,继承人可主张无效。

结语:遗产不是"免费蛋糕"

本案中王小花最终主动偿还了债务,法院认定"以15.8万遗产覆盖10万债务,未损害其合法权益"。这起判决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继承从来不是"只拿好处不担责任"--当你伸手接下遗产时,法律的天平已默默称量着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