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杜某刑满释放后,并未吸取此前强奸犯罪的教训,反而通过网络平台打赏,与从事户外直播的石某建立联系。

短短几天的互动后,杜某以"帮忙挡酒"为借口,将石某诱骗至当地一家酒店。到达酒店后,杜某立即暴露本性,强迫石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完全无视对方的反抗意愿。

施暴结束后,杜某为防止石某报警,采取了一系列极端手段。他扣留了石某的身份证,剥夺其离开的基本条件;更销毁了石某的贴身衣物,试图清除自己作案的关键证据。

面对杜某的控制,石某并未放弃,绞尽脑汁寻找逃脱机会,最终成功摆脱杜某的掌控并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重要支撑。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后,杜某的辩解成为焦点。他拒不承认自己的强奸行为,反而声称"双方各取所需",甚至将责任推给受害者,提出"成年女性深夜赴约男性酒局,应该知道会发生点什么"的说法,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强奸。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结合石某的报案记录、酒店监控、相关物证以及杜某的供述,明确认定杜某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其通过欺骗手段将受害者带至封闭空间,使用暴力强迫发生性关系,事后又通过扣证、毁物等方式阻碍受害者维权,主观恶意明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最终,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杜某犯强奸罪,判处其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决书中特别指出,杜某曾因强奸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短期内再次实施同类犯罪,属于累犯,主观恶性较深,应依法从重处罚;而其关于"受害者深夜赴约即知情"的辩解,完全不符合法律对"自愿"的界定,成年人之间的社交行为绝不能成为施暴者推卸责任的借口,女性的人身安全与意愿,始终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试图以"场景""身份"弱化强奸行为的逻辑,都不被法律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