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强奸自己的大嫂被判刑后心怀不满,云南玉溪男子田某明在刑满释放后持刀报复其大嫂时,将同村见义勇为的刘铭富杀害,潜逃20年被抓。2022年11月15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田某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25年7月22日上午,此案二审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华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庭审持续约2小时,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男子刺死见义勇为者
"我的父亲是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希望得到公正判决。"被田某明刺死的见义勇为者刘铭富的儿子刘亮刚参加了本次庭审,他表示,家人的诉求是判处田某明死刑。
回想起最后一次见到父亲的情景,刘亮刚依然心痛不已。
2002年时,刘亮刚一家住在云南省华宁县青龙镇红岩村,那时的他17岁,因与家里赌气,离家出走到外地亲戚家。当年11月13日晚,亲戚告诉刘亮刚,他的父亲出事了,并连夜送他回家。"第二天早上,我们回到村里,村里有个篮球场,父亲的遗体就躺在球场放置的担架上,身上都是血。"刘亮刚说。
刘亮刚从村民口中得知,13日,父亲从地里干活回家路上,听到赵某某喊"救命",就冲过去制止田某明,结果被田某明刺伤,"村民们本来要送父亲去县城抢救,结果父亲还没上车就去世了。"
刘铭富和赵某某两家直线距离400多米,赵某某回忆称,事发当天,她的丈夫外出没有在家,因为儿子下晚自习后还要回家,所以家中大门没有上锁。"当晚8点左右,我把卧室门的小锁锁上就睡觉了,突然听到'哐'的一声,打开灯,看见田某明敲碎了窗玻璃,手里拿着刀,吓得我穿着内衣内裤就往外跑,跑到大门外看到了刘铭富,我向他求救。"赵某某说。
刘亮刚听村民说,刘铭富听到求救后走到赵某某家,想阻挡田某明去追赶赵某某,田某明让他走开,刘铭富不让,就被田某明捅了两刀。田某明捅完刘铭富后又去捅了赵某某,此后逃离现场。
刘铭富被刺中背部、右锁骨处,伤口贯通背部,伤及胸腔、动脉、右肺,失血性休克死亡。赵某某的伤情经鉴定达轻伤。
田某明和刘铭富没有任何恩怨,而他和赵某某的"恩怨"发生在1996年。赵某某是田某明的嫂子。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1996年6月28日晚,田某明趁其兄外出,潜入其家中,持刀威胁,对嫂子赵某某实施了强奸。事情败露后,田某明产生与赵某某同归于尽之恶念,同年7月7日上午8时许,田某明携带刀具,来到赵某某家,扬言要把她杀掉,被他人及时劝阻,杀人未遂。
1996年9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田某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2002年7月,田某明减刑出狱后心怀不满,当年11月13日20时许,他持刀到赵某某家泄愤,赵某某发现后从卧室往外跑,田某明持刀追赶。同村人刘铭富路过时进行阻止,被田某明用刀刺中胸部等部位数刀,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田某明追上其嫂,用刀连刺数刀,致赵腹部、手臂等部位受伤,后被旁人阻止。田某明作案后即逃离现场。
潜逃20年被抓
田某明作案后,潜逃20年。
而刘铭富的去世,改变了他一家人的生活。刘亮刚说,父亲一直是个热心肠,遇害前是村干部,为村里修通了自来水和第一条农业公路。
刘铭富遇难后,他生前所在的村小组几十名村民代表签名为其申请"见义勇为",2004年12月,刘铭富被云南省政府授予"云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刘亮刚兄弟3人,他排行老大,父亲去世时,两个弟弟只有12岁和9岁,家里还有体弱多病的母亲和60多岁的奶奶。母亲身体不好,父亲在世时靠种地拉扯一家人,父亲去世后,17岁的刘亮刚辍学打工,挑起家庭重任。刘铭富遇害后,一家人离开家乡的伤心地,随着刘亮刚打工地点到处迁徙,过着动荡的生活,多年前,奶奶和母亲相继去世后,兄弟三人相依为命。
在刘亮刚看来,生活的艰辛也比不上内心的痛苦,作为家里的长子,为父亲讨回公道成为他沉甸甸的责任。
2022年2月20日,华宁县公安局民警发现了田某明的行踪,随即成立专案组,前往湖南长沙进行抓捕。2月24日13时许,警方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一出租屋内将田某明成功抓获。
据媒体报道,警方披露,田某明落网后,向办案民警讲述了他20年的逃亡生活:在当年作案后,他从没人走的林间、灌木丛逃亡,边走边听周围环境,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便立即隐蔽。田某明就这样走路来到华宁县青龙镇,后坐车到了昆明,又转车去了大理。
在大理待了一段时间后,田某明又到了广东、江西、湖南等地。在逃亡期间,田某明捡到一张名为"陈浩"的身份证,此后一直自称为"陈浩",在建筑工地打工维持生计。
凶手被判死缓
2022年11月15日,云南省玉溪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
一审判决书显示,田某明供述辩解称,因大嫂赵某某此前诬陷他强奸,他被判刑,其减刑释放后心里不满,想找赵某某把事情说清楚。于案发当晚持两把刀潜入赵某某家,被赵某某发现,赵某某跑到大门外时遇到路过的刘铭富,遂向刘铭富求救。田某明拿着刀指着刘铭富,让其不要多管并走开,随后赵某某为逃跑先后两次将刘铭富推向他时,他的刀刚好两次都刺中了刘铭富。
玉溪中院认为,田某明及辩护人所提刘铭富系赵某某推到田某明所持刀上致死,该行为系过失致人死亡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与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尸检结果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对该辩解和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判决,被告人田某明故意杀人,致1人死亡,1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田某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田某明提起上诉。
刘亮刚对一审判决也不认可,"我爸爸是见义勇为被杀害的,凶手却只判缓刑,这样的判决我们无法接受。"
起诉见义勇为受益者
除了不接受一审判决,刘亮刚说,赵某某一家的态度更让他"寒心"。
刘亮刚说,印象中只有事发第7天时,赵某某丈夫到家中探望并表示感激,送了2瓶罐头和3包糖,还曾去地里帮忙干了一天活,除此之外,他未收到任何来自赵某某家的经济补偿,一审判决后,赵某某家也没有主动联系过他。
2023年5月,刘亮刚将赵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索赔132万余元。民事起诉状显示,刘铭富见义勇为被害时年仅36岁,被害后家庭负担都落在刘铭富妻子一人身上。被告赵某某作为刘铭富用生命为代价保护的对象,其系刘铭富见义勇为的受益人,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对刘铭富的死亡进行经济补偿,尤其在行凶人无力赔偿而受益人又具有相应经济能力情况下,请求法院判决赵某某支付刘铭富见义勇为的补偿金132万余元。
刘亮刚称,因他们在一审时没有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对于父亲的遇害也没得到任何赔偿,这是他起诉受益人赵某某的原因之一。对此,刘亮刚的代理律师刘文华解释,刘亮刚没有从田某明处获得任何赔偿,或许潜逃20年其确实无经济赔偿能力,所以只能找受益人补偿。赵某某毕竟是见义勇为的被保护者,从情理道义角度也应该补偿。
"20年前我爸为他们家的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在凶手落网之后,赵某某家人对整个案件不闻不问,这个态度让我的心彻底凉透了,哪怕他们给我打个电话,表达愿意帮助我维权,我的内心还能有一丝温暖。"刘亮刚向记者坦言,补偿金不是他起诉赵某某的主要目的,"如果想要向赵某某要补偿金,早在20年前就会提出要求,现在我对她提起民事诉讼,是因为他们家的态度让我失望、痛苦了太久太久,我要为爸爸讨个公道。"
刘亮刚表示,其起诉赵某某的民事案件已被华宁县人民法院立案,等到田某明刑事案件二审判决后,法院参考判决结果再进行民事诉讼的审理。
二审择期宣判
凶手自称"受害者"
2025年7月22日上午,田某明案件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华宁县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赵某某及家人均未到庭,刘亮刚兄弟参加了旁听。
开庭前,赵某某的丈夫田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四弟田某明做错了事,且杀害了见义勇为的刘铭富,伤害了两个家庭,"我们也欠着刘铭富家人情,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很难过也很同情。"田先生表示,对于判决他很难回答,"说句心里话,我也想他是死刑,如果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也是他罪有应得,我老婆也不用再担惊受怕他出来报复,刘铭富家也讨得了一个说法。如果判决死缓,我也没办法,活着嘛,留条命,弟兄一场,那么多年也看淡些,就交给法院去判吧。"
此次二审持续约2小时,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刘亮刚称,庭审中,田某明没有对被害人家属表达歉意,"他不承认杀害了我父亲,说是赵某某将我父亲往他刀尖上推。"
刘亮刚表示,最令他无法接受的是,"田某明竟然辩称自己也是受害人,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他认为自己这20年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遵纪守法没有犯罪。"刘亮刚的代理律师刘文华当庭表示,田某明没有对被害人家属表达歉意,还在为自己辩解。检方认为一审法院量刑合理,建议维持原判。
"庭审出来之后,我把车停在路边,我一个快40岁的男人,哭了一个多小时,特别心疼父亲,父亲为救别人遇害,凶手却说自己也是受害者,人心怎么会这么坏?"刘亮刚期待能得到公正判决,为父亲讨回公道,让父亲在天之灵得到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