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开灯,是我,金老板。"当这句话在黑暗中响起时,正在出差途中的杭州女子小宁(化名)从睡梦中惊醒,身旁竟躺着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正是白天接待她的客户。这令人发指的一幕,不仅给她留下严重精神创伤,更在近日被当地人社局认定为工伤,成为继2024年天津崔丽丽案后,国内第二例职场性侵工伤认定案例,再次将职场性骚扰的隐蔽性与维权困境推向公众视野。

**出差酒店变"危险现场",客户猥亵手段令人发指** #性侵获工伤# #同事侵犯#
2025年1月13日,小宁受公司指派前往浙江安吉县出差,客户金某(化名)以"方便工作"为由,为她安排了酒店房间。当晚,小宁疲惫入睡,却在深夜被异样惊醒。"有人脱掉我的内裤,在蹭我的下面。"她回忆道,睁眼看见裸体的金某时,大脑一片空白。更令人愤怒的是,施暴者不仅毫无悔意,反而指着门锁轻描淡写地说:"这里面这个锁是可以从里面锁上的,你以后住酒店可以从里面把门锁上。"
这句"提醒"如同二次伤害,将职场性骚扰的权力压迫本质暴露无遗。小宁在采访中哽咽表示:"我明明白白地感受到一种羞辱。"作为职场女性,她因工作关系被迫进入客户安排的封闭环境,却遭遇信任者的恶意侵犯,这种"职场熟人作案"模式,正是许多性骚扰案件的典型特征。
**工伤认定突破性裁决:法律为职场受害者撑腰**
案发后,小宁陷入严重的精神创伤,无法正常工作。2025年9月,杭州市人社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其猥亵所致精神障碍属于工伤。这一裁决,与2024年天津崔丽丽案形成呼应,标志着我国对职场性侵的工伤认定进入新阶段。
此前,职场性骚扰受害者往往面临"举证难""认定难"的困境。用人单位常以"与工作无关"为由推责,而受害者则需证明伤害与职业活动的直接关联。小宁案的突破在于,司法机关明确:出差期间因工作安排导致的性侵,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这一认定不仅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障,更向所有企业发出警示:保护员工免受职场性侵害,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
**职场安全不是"个人私事",制度防线亟待筑牢**
小宁与崔丽丽的遭遇,揭开了职场性骚扰的冰山一角。据全国妇联数据,超80%的女性曾遭遇过不同形式的职场性骚扰,其中因"权力关系"不敢维权的占比高达65%。从客户安排的酒店房间,到职场中的"潜规则"暗示,性骚扰往往披着"工作需要"的外衣,让受害者陷
"反抗可能丢工作,忍气吞声更受伤"的两难。
要打破这一困局,需多方合力: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反性骚扰制度,明确出差期间的安全保障责任;司法机关需持续扩大工伤认定范围,降低受害者维权成本;社会则要破除"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的受害者有罪论,为受害者发声撑腰。正如小宁在采访中所说:"我希望我的经历能让更多人知道,这不是你的错。"
从天津到杭州,两起工伤认定案如同一面镜子,照见职场安全防线的漏洞,也照见法治进步的曙光。当每一位职场人都能在阳光下安心工作,当每一次侵害都能被依法严惩,我们才能真正构建起平等、安全的职场环境。小宁们的勇敢维权,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推动整个社会对职场性暴力"零容忍"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