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为遭受家暴的王女士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王女士与张某1989年7月相识并结婚,1991年育有一女。婚后张某多次对王女士实施殴打等家暴行为,甚至在其生产前一周也未停止,王女士多次提离婚遭拒。

2024年4月,王女士睡觉时被张某用剪刀刺伤,经抢救脱险。江北区法院审查王女士提供的报警回执、告诫书、病例等证据后,认为其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定条件,民一庭副庭长吴红梅陪同王女士将保护令送达张某,并对其释法教育,同时该保护令也送达至辖区派出所及居委会,张某若违反将面临罚款、拘留乃至刑事责任。

近年来,家暴问题愈发受到关注,它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也严重影响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重庆等地通过了反家暴的地方性法规,体现了社会对家暴问题的重视以及对受害者保护意识的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措施,为受害者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保护,使其能够摆脱恐惧,勇敢地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这也警示着施暴者,家暴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人都不能置身法外,从而有效遏制家暴行为的发生,促进家庭与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