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说起,老王因为生意周转,向多年老友老刘借了300万,两人还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2023年6月前还钱 。可谁能想到,生意失败,老王到了还款期根本拿不出钱。

更糟糕的是,两个月后老王突发心梗去世。老刘觉得"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就拿着借款协议去找老王的儿子小王。哪晓得小王直接拒绝,还质疑借条不是父亲签的,就算是父亲所签,他也觉得自己不该还钱,还放狠话:"我爸借的钱凭什么找我要?"

老刘没办法,又联系老王前妻,结果被告知他们2016年就离婚了,这欠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多次沟通无果,2023年9月老刘把小王起诉到法院,要求他承担父亲生前的欠款清偿责任。

法庭上,老刘拿出《借款协议》和银行转账记录,证实借款关系成立。小王却拿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说自己放弃继承父亲价值70余万的房产和3.6万元存款,不应该担责。

但法院最终判决:即便小王放弃继承,作为遗产管理人,仍需在遗产范围内协助偿还300万元债务。这是因为如果遗产管理人逃避责任,会破坏市场交易秩序,损害债权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