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云南华宁县人民法院外,乌云似有压城之势。一场关乎"正义与荒唐"的二审庭审,在此拉开帷幕--"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案,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异地审理,所有人都在等一个"迟到二十年的公道"。

庭审现场:凶手辩称"自己才是受害者",家属痛斥荒唐

"除了我爸走的那天,今天是我最痛苦的一天,从没见过这么荒唐的事!"被害人刘某某的儿子刘晓(化名)攥紧拳头,声音里带着颤抖。在二审法庭上,被告人田某明的辩词让他血压直冲头顶:这个当年强奸大嫂后又刺死见义勇为者的男人,竟当庭声称"自己才是受害者"。

"他说逃亡二十几年颠沛流离,遵纪守法,连当年强奸大嫂都是'有冤';还说我爸是'被间接杀害',是另一个受害者把我爸往他刀尖上推……"刘晓的复述里满是讥讽--田某明试图用这套说辞,为自己求"从轻判罚"。

可法律容不得诡辩。检方当场甩出硬核证据:对比田某明与刘某某的尸检身高数据,聘请伤情鉴定专家还原刺杀过程……每一个细节都指向同一个事实:刘某某是被田某明主动刺杀致死。庭审持续约2小时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二十载恩怨:见义勇为者牺牲,家庭支离破碎

时光倒回2002年,刘晓的生活在那个夜晚被撕得粉碎。父亲刘某某路见不平,为阻止田某明的暴行挺身而出,却被利刃刺中胸膛,倒在血泊里。那年刘晓才17岁,两个弟弟更小,"家里的天塌了"。

"我被迫辍学,先务农两年,再外出打工还债……"刘晓的声音低下去,又猛地抬高,"但我爸见义勇为的骨气,我刻进骨子里了。这些年,我就守着两个信念:自力更生,做对社会有益的事。"

如今,凶手的"喊冤"像根刺扎在他心上:父亲用生命践行正义,难道要被轻飘飘的谎言抹杀?

哪怕赔一块钱,也要争"正义的认可"

法院曾告知刘晓,田某明及其家属"无任何存款",但他铁了心要走民事诉讼:"不是图钱,哪怕只赔一块,也是对我爸见义勇为的认可!"

这起案件,从刑事追责到民事索赔,每一步都踩着"法理与人心"的刻度。《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利刃,该斩断凶手最后的侥幸;而民事层面对"见义勇为"的认可,更是给社会正义观的一颗"定心丸"--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更不能让恶行披着诡辩的外衣逃脱严惩。

庭审结束后,华宁县法院的红旗在风中猎猎作响。刘晓站在烈日下,望着法院大门久久未动。他知道,这场关于正义的"拉锯战"还没结束,但父亲教给他的"自力更生、守护善良",会撑着他走下去。而我们,也该从这起案件里清醒:当见义勇为者的热血被辜负,当凶手妄图用谎言脱罪,法律必须成为最硬的"后盾",社会必须给正义最响的"回声"。

毕竟,若英雄的代价是全家破碎、凶手还能诡辩喊冤,谁还敢在明天的危难前伸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