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悲剧的是什么?

30岁了还没有结婚。

比30岁还没有结婚更悲剧的是什么?

结婚了,守着如花似玉的妻子却不能同房。

这是一起发生在湖南湘西的真实案件。

结婚3个月,丈夫以妻子不肯同房为由起诉离婚

原告韩先生与被告田女士于2016年3月左右经媒人介绍认识,两人相处两个月后,双方决定订婚。韩先生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向田女士赠送28000元礼金,同时为田女士购买1条黄金项链、2枚黄金戒指、1对黄金耳环。

2016年12月28日,韩先生或田女士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农历12月初十前后,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并置办酒席。韩先生在举办婚礼时,向田女士赠送118000元礼金,双方约定女方家置办酒席及购买金手镯等事项均折现包干在礼金中,合计约18万余元。

婚后田女生在韩先生家生活不到三个月,就以韩先生身体原因为由,拒绝与韩先生同房并返回娘家,表示不愿意再回原告家与原告生活,夫妻双方为此产生矛盾。

为此韩先生决定,将共同生活了3个月的妻子诉至法庭,请求离婚,同时要求妻子返还16.6万元的彩礼钱。

法院支持了男方返还部分彩礼的请求

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因认识时间短,沟通不够,缺乏了解,一起生活不到三个月,之后双方不履行夫妻义务,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表示同意,判决准予离婚,并支持了男方返还部分彩礼的请求。

为何法院会支持双方离婚并返回礼金呢?

1、本案符合"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感情"及"难以共同生活"等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的相关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2、本案满足"离婚"及"确未共同生活"的法律要件,是法院支持原告诉请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过,

说到彩礼,网上流行让人震撼的一张图片:

结婚要准备 "彩礼",这在中国是一个普遍现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也越来越高,对于很多人来说,那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儿子娶媳妇,爹娘脱层皮"在农村普遍存在,儿子没娶到媳妇儿的时候愁,儿子娶到媳妇儿了更愁,因为彩礼钱真的伤不起啊!

万紫千红一点绿:一万张五元钞票+一千张百元钞票+一些五十元钞票。

一动不动:一动=汽车,不动=房子

3斤3两:称足3斤3两的百元大钞

估计一说起彩礼,全国东南西北都能绕成一个圈打起来,而网上随手一搜出来的都是这样的新闻。

姑娘认为:要彩礼有什么错?哪家娶老婆不给彩礼?谁谁谁结婚给的彩礼是多少?我不过就是要你个态度!

男人认为:我父母没这么多钱,我有什么办法?女朋友父母太现实了吧?彩礼这恶习什么时候才能停止?

谈钱伤感情,不谈钱又不合适。别担心,这些情况下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这种情况

彩礼要还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仅形成同居关系,应当返还。人民法院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可以向同居的男女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在其不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判决返还。

2、返还彩礼的当事人范围应作扩大解释,不仅包括婚姻中的男女两方。由于实践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时,应将存在婚约关系的男女双方列为原、被告,如果彩礼给付人或者接收人并非存在婚约关系的男女双方,人民法院可以将彩礼给付人或者接收人列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

3、返还彩礼的范围、数额、数量等均应合理,公平。最高院司法解释(二)中涉及的彩礼,具有明显的习俗性且数额较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案件,应当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此处有待立法进一步明确,重点区分交付彩礼与赠予合同的区别。

4、当彩礼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具体返还还应结合夫妻财产分割一并处理。法院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通常会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相当灵活,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5、夫妻共同生活的法律内涵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共同组成家庭,相互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共同承担生活的压力和风险。即主观上有共同生活的愿望和客观上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共同住所; ( 2) 性生活; ( 3) 精神生活;( 4)相互扶助; ( 5) 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

综上,司法实践中"返还彩礼"之诉通常以男女双方的感情程度,有无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分割可行性、必要性等法律元素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