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4日清晨,广州市天河区某出租屋内发生一起惊魂事件。年仅23岁的李某趁女友张某某熟睡之际,持水果刀架在其脖子上意图杀害对方,所幸因被害人激烈反抗及李某最终中止犯罪,悲剧才未酿成。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抑郁发作引发极端行为

据判决书披露,李某与张某某系情侣关系,共同租住在天河区。案发前一晚(7月23日),李某因工作、生活压力过大,产生"杀害女友后自杀"的极端念头。次日清晨7时许,他趁张某某仍在睡梦中,从厨房取来水果刀,右手压住张某某胸口,左手持刀抵住其颈部。张某某惊醒后拼命挣扎,李某在过程中划伤其颈部及背部(经鉴定为轻微伤),随后又掐住张某某脖子,最终因见其恐惧而停手,并主动报警自首。

司法鉴定显示,李某案发时处于"抑郁发作"状态,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审理期间,其精神状况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部分缓解",但具备受审能力。

法院认定犯罪中止从轻量刑

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其主动放弃犯罪并报警,属于犯罪中止,加之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建议判处缓刑。法院采纳该意见,认为李某虽主观恶性较大,但犯罪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其精神状况及悔罪态度可作为从轻处罚依据。

判决书中特别强调,李某的犯罪行为因被害人反抗及自身中止未遂,若其当时继续实施侵害,后果不堪设想。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中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即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若无再犯,将无需实际服刑。

争议:精神疾病能否成为"免罪金牌"此案引发公众对心理健康与刑事责任关系的讨论。部分网友质疑:"抑郁就能持刀杀人?若未造成重伤,缓刑是否过轻?"法律专家指出,根据《刑法》,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并非免除责任。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了犯罪中止、自首、谅解等情节,量刑符合法律规定。

心理医生则提醒,抑郁发作可能伴随极端冲动,但并非所有患者都会产生暴力倾向。此案警示社会需关注心理健康问题,尤其是亲密关系中的情绪管理。

被害人谅解的背后

值得关注的是,张某某事后对李某出具了谅解书。知情人士透露,二人恋爱期间李某并无暴力前科,案发系其情绪崩溃下的突发行为。但心理咨询师指出,此类事件对受害者的心理创伤可能长期存在,建议张某某接受专业心理干预。

目前,李某需在缓刑期间接受社区矫正及心理治疗。法院表示,若其违反缓刑规定或再次犯罪,将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

这起案件折射出当代年轻人面临的压力困境及心理健康危机的严峻性。法律在惩戒犯罪的同时,也需平衡社会修复与个体救赎。对于公众而言,此案无疑是一记警钟:情绪管理失当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而及时寻求专业帮助才是化解危机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