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发布强制执行公告,将都美竹与朱女士名誉权、隐私权纠纷一案完整判决文书向全社会公开,此事迅速冲上网络热议,曾经以勇敢维权出圈的都美竹,此次身陷舆论争议。

事件起源于几年前朱女士与都美竹的经济往来,双方因钱款问题产生矛盾。朱女士后续公开讨要欠款,引发冲突后,都美竹在微博、抖音、B站等全平台发声,无任何事实依据,直接点名朱女士,指控对方贷款诈骗、骗贷炒股,还未经许可泄露朱女士个人隐私信息 。
彼时都美竹全网粉丝超365万,言论一经发布迅速扩散,大量粉丝涌入私信辱骂朱女士,朱女士遭遇严重人肉网暴,原本的网约车工作被迫中断,长期精神压抑确诊重度抑郁症,生活彻底被打乱。

维权无门的朱女士奔波多地取证、报案,最终向法院提起名誉权、隐私权侵权诉讼。2026年3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都美竹存在两大明显过错:
1. 在缺乏证据支撑的前提下,捏造负面指控诋毁他人,严重侵害对方名誉权;
2. 擅自公开普通人个人信息,利用自身流量引发人肉搜索,侵犯隐私权。

法院最终判决三项硬性义务:
1. 立刻删除B站所有侵权言论内容;
2. 在抖音、微博、小红书、视频号、B站五大平台显著位置,连续30天刊登法院审核通过的书面致歉声明;
3. 赔偿朱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维权开支189元,合计2189元。

判决生效后,都美竹虽足额缴纳2189元赔偿款,也删除了平台侵权内容,但始终拒绝按照要求,在全平台发布公开致歉声明。法院多次沟通劝导,对方仍拒不履行核心道歉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0条明确规定:侵权人拒不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为替受害者消除网络负面影响、恢复名誉,法院依法将本案完整判决书、执行公告全网公开,以司法公示的形式替代都美竹应履行的道歉义务,这份官方文书清晰记录全部侵权事实与判决结果,全网均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