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男子投资虚拟币失败,偷摸将姐夫14万买给父亲的新车拿去抵押了75000元还债,姐夫发现后想把车赎回,结果前后只过了十来天,赎金就要136000元。而且,姐夫发现小舅子根本不是将车抵押了,而是将车卖给了金融公司,对方又将车回租给他,等于是开着自己的车,还要给别人钱。可小舅子却说,他根本没机会看合同细节,以为自己签的就是抵押合同!
据都市街道办报道,张某虽然20多岁了,但是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个人能力不出众,却总想着挣大钱。
不久前,张某听人说现在虚拟币非常火,而且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
张某非常心动,于是拿出全部积蓄,又找朋友借了不少,开始投资虚拟币。可是张某对于这个东西根本不懂,没多久投进去的钱就全部打了水漂。
朋友天天追在后面要钱,张某被逼得走投无路,又不敢告诉家里人。
正在这时候,张某得知姐夫要回老家一趟,心里顿时冒出了一个主意。
原来,张某的姐夫是个非常孝顺的人,而且也比较有能力。
一个多月前,因为心疼岳父岳母不容易,姐夫花14万余元全款给岳父买了一辆新车。
张某想,正好可以趁姐夫不在,将这辆车暂时抵押出去,解一解他的燃眉之急。
于是,张某偷出了车子的大本,将车子抵押给了某金融公司,车子抵押了85000元,扣除各种费用后,到手不到75000元。
十多天后,张某的姐夫回来了,他一眼就看出家里的车子不一样了,于是询问张某车子的车牌怎么变了。
张某内心非常慌张,支支吾吾解释了半天,可姐夫一下从他漏洞百出的解释中察觉出了不对。
在姐夫的逼问下,张某说出实情。
姐夫气得七窍生烟,在逼问的过程中,他又得知了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张某不止抵押了车子,在此之前,他还偷摸将家里的房子卖了。
姐夫气得跳起来给了张某一个嘴巴子,可事情已经发生,怎么解决目前的问题才是关键。
姐夫按捺下怒火,和张某一起去找抵押车子的那个公司。
可是对方称,车子赎回去可以,但是赎金要13.6万元。
姐夫一听就炸了,车子前后刚抵押了不到半个月,到手才不到75000元,现在赎回去就要13.6万,这不是坑人吗?
可是,对方直接拿出来一份合同,称张某和他们签的并不是抵押合同,而是一份融资租赁合同。
也就是说,这份合同包含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卖车,一部分是租赁。
张某以8万多元的价格将车卖给对方了,然后又将车子租了回去,租期为3年,13.6万是买回车子的钱,加上3年的租金。
可张某却说,他以为自己签的是抵押合同,根本不知道自己签的是融资租赁合同。
对方直接怼他:这上头这么大的字,写的清清楚楚,融资租赁合同,你看不到吗?
张某又辩解说,他签字的时候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的字,根本没有细看。
1、张某签的融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张某与金融公司签订合同,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从形式上看合同已经成立。
但是,张某称自己以为签的是抵押合同,签字时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的字,根本没有细看合同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张某对合同性质产生错误认识,导致他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张某签的合同就属于重大误解,张某有权请求撤销该合同。
但是,想要证明自己是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张某就要拿出足够的证据,只凭嘴说是没有用的。
2、金融公司要求13.6万赎金是否有法律依据?
对方称,张某签订的是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13.6万是买回车子的钱加上3年的租金。
如果张某存在重大误解这一情形,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对方要求张某支付13.6万赎金就缺乏合法依据。
但是,如果张某没办法证明自己是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张某必须按照对方所说支付13.6万元。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张某想要赎回车子,属于合同违约,按照法律规定,张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标的物的20%。
也就是说,车子作价85000元,违约金最高也就是17000元,对方要求支付13.6万,没有法律依据。
最终,张某的姐夫提出,他愿意出95000元赎回车子,但是双方没有谈拢。张某的姐夫表示,会考虑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