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2月19日发布警情通报:1月18日,郑某某(男,58岁)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海口挑选演员期间,以指导舞蹈动作为由,对参加排练的女性未成年人进行猥亵。接报警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1月17日将郑某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因该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请社会各界共同守护未成年隐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澎湃新闻报道,其获得的《拘留通知书》显示,郑某某名为郑某峰,由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于今年1月18日签发,郑某峰因涉嫌猥亵儿童于当日19时被刑事拘留,其被羁押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权威渠道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该《拘留通知书》是真实的。
郑某峰被捕后,有多位演员在网络上曝光被导演郑某峰侵害的经历。演员阚琳娜发文称,那时我12岁,看他就像看恶魔。
公开资料显示,郑某峰集编剧、导演、演员、电影出品人、商人等多重身份于一身。
媒体2019年公开报道显示,郑某峰在电影《美人鱼》中扮演的"郑总",被网友怒赞比主角还要出彩。郑某峰时任香港HFIO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金像影业董事长,同时还是一名电影出品人,曾参与多部电影的投资制作。天眼查工商注册资料显示,郑某峰在海南投资的与影视、表演、艺术相关公司有5家。
郑某峰在《美人鱼》中扮演"郑总"
合作过的演员讲述1
剧本围读期间被强行搂抱
"那个时候,经常做噩梦,害怕和他对视"
郑某峰被刑拘后,曾在郑某峰执导电影中出演的演员李女士(化姓)在社交媒体平台实名举报了郑某峰。2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李女士,李女士称曾经在2017年拍摄由郑某峰执导的某影片时遭遇其强行搂抱,彼时她刚刚上中学。
李女士告诉记者,其从小拍戏,2017年进入该剧组中饰演七仙女之一的角色。在剧本围读期间,郑某峰对其进行强行搂抱,但被其躲开。"那一天(郑某峰)叫我去他的办公室去拿定稿剧本,他就跟着我一起进到了办公室,把门锁起来了,就说,跟我聊聊天。之后他就走向我,要抱我,后面我把他推开,之后就跑掉了。"
李女士称,当时她年龄太小,很害怕,也不敢把这件事情说出来,所以当时没有报警,也没有告诉家人。"本来我是七仙女里面戏份最重的,后面看到成片,我一个特写和台词都没有,就是因为我没有满足他的想法。"
李女士还表示,后来她在和同组的演员聊天时得知,不仅仅是她遭受过这样的事情,组里还有几名当时的女演员也有类似经历。"那个时候,我很害怕,经常做噩梦,睡觉都要开着灯,把手机静音,害怕和他对视,只要见到他就得需要人陪,不能跟他单独见面。"
在李女士发来的当时剧组成员在得知郑某峰被捕后的群聊截图中,记者看到有演员称,"我永远记得他摸我的脸……恶心的画面。""去他房间里,后来和我说不让我回去睡觉陪他,和我说不陪他换角色。"
当时剧组成员在得知郑某峰被刑拘后的群聊截图
当时剧组成员在得知郑某峰被刑拘后的群聊截图
李女士表示,昨天她看到郑某峰因猥亵儿童罪被刑拘之后,心情很激动,一晚上都没有睡,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发声来帮助更多人,希望他们不会受到类似的伤害,再有类似遭遇时,第一时间报警。
同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一名和李女士同组的演员小王(化姓),现已成年的她告诉记者,彼时上初中的她被推荐至郑某峰执导的剧组面试,面试成功后就一直在北京的办公室内进行围读剧本和排练。在这一过程中,郑某峰会把她单独叫至一个房间内,对其强行进行搂抱和亲吻。小王还表示,郑某峰还会以删戏份换角色来进行要挟。
小王表示,自己当时内心对郑某峰有一些害怕,但更多的是抵触和恶心,但因为当时年龄太小另外加上家庭原因,她没有报警也没有告诉家里人。
合作过的演员讲述2
被拖欠工资、片酬"
在向他讨要工资时被微信拉黑"
另一名该剧组中的男性演员也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当时郑某峰对孩子搂搂抱抱,当着孩子家长,说像亲叔叔、亲爸爸一样对待,确实感觉很亲昵,后面有人反映郑咸猪手,才知道不对劲。
此外,李女士、小王和上述男性演员均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在拍摄这部由郑某峰执导的影片时,郑某峰存在拖欠剧组成员工资的情况。
上述男性演员称,自己给郑某峰当了一年的司机、跑腿、编剧、表演指导和助理等工作,但后续并没有收到应有的工资,只收到一小部分钱,他在向郑某峰讨要工资时被微信拉黑。
李女士还称,当时拍戏时,郑某峰还存在拖欠片酬的情况,导致其拍戏一年多几乎没有拿到片酬。小王也表示,她并没有收到说好的每月5000元的工资,后续其家人找郑某峰讨要工资,也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