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公司上厕所2次被偷拍,偷拍人竟是"性格好"的同事,维权反被"离职"
"2025年5月1日的厕所偷拍事件,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没想到我的初次善良,竟然成了纵容对方恶意犯罪的开始。"
2025年10月15日来自上海的30岁女孩周亚(化名)向大象新闻·大象帮报料称,自己遭遇了职场隐私偷拍事件,并且不只一次,雪上加霜的是自己竟然因为此事,被迫"离职"。
女子如厕两次遭男同事偷拍
"我初次的善良,竟然成了纵容恶意的开始。"2025年5月1日,周亚在公司一楼女厕如厕期间,突然发现有人正用手机从隔间下方对她进行偷拍。惊恐之余,她赶紧收拾好衣服,从女厕出来,堵在了门口。"出来之后我找人叫了保安过来,偷拍我的人听到动静之后就从女厕所出来了。"
周亚在上海一家公司从事教培行政工作,和同在该公司工作的李坤(化名),共事两年之久,"性格算是比较好相处,但是我真的没想到偷拍我的人竟然是他,那一瞬间,整个人懵掉了。"
周亚向大象新闻记者表示,从发现偷拍者是同事李坤之后,自己除了惊恐和愤怒之余,也想到了公司的声誉,于是决定私下处理,并没有报警。
"我带着偷拍视频,向公司负责人报告了一切。同时也提出了辞退偷拍者的诉求。"在公司的调解下,李坤给周亚写了道歉书,并对其进行1万元的赔偿。
周亚向记者表示,"事情发生之后,公司表示愿意辞退李坤,但是却迟迟没有辞退。"
直到偷拍事件再次重演,"没想到我的体谅换来的确是对方的肆无忌惮。"2025年8月18日,距离第一次事件仅3个月零18天,周亚发现在公司二楼女厕,李坤再次出现在自己厕所的隔间外。"我的信任彻底崩塌,这一次,我不再沉默,毅然选择了报警。"
2025年8月18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对周亚报侵犯隐私一案,进行立案。
8月18日,该局对此案作出行政处罚,查明李坤于2025年8月18日在公共女厕所一隔间内,实施了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并对李坤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金300元。
公司要求和偷拍者"捆绑"辞退
让我彻底崩溃
本以为噩梦已经结束,但一次谈话又让周亚精神处于崩溃状态。8月30日,公司校区负责人告知周亚,公司决定让偷拍者于9月返岗工作,直至月底再行辞退。"我不同意,公司提出如果让他走,我也一起走。"
周亚认为,自己的偷拍报警维权行为给公司带来了麻烦。"由于此事件已经造成我患有中度抑郁,我也有想离职的想法。"无奈之下,周亚向公司索要辞退通知书,却遭断然拒绝。
协商离职受害者身心俱疲后的无奈选择
10月1日,周亚回到公司继续上班,本想生活可以恢复平静,但此次公司的谈话彻底让周亚身心俱疲。"拿了赔偿,偷拍不吃亏;被偷拍很丢脸,这些话让我真的很难受。"
2025年10月3日,周亚和公司协商同意离职。
至今,周亚一直在家进行身体休养。"作为一名受害者,我在遭遇侵害后,不仅没有得到关怀,还面临失业,让我精神处于崩溃边缘。"周亚称,目前只想养好病,再回归工作。
2025年10月17日,记者给该公司负责人联系,对方表示该位员工已经主动离职,并且是在办公室人员都在的情况下提出的,另外公司也同意了她提出的补偿国庆节三倍工资的要求。
当记者向该负责人追问是否主动要求周亚离职时,对方因不知道记者身份不便电话沟通为由,要求到仲裁机构进行沟通,并且需要第三方在场。
随后记者告知身份,对方称必须去劳动仲裁了解,随即挂断电话。
律师:女性遭遇偷拍如何维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向记者表示,当有人遭遇偷拍时,首要目标是留存证据,然后立刻报警。"因为警方介入后会调取监控、扣押偷拍设备、制作笔录,这些将成为后续追责的关键依据。同时行为人也会因为自己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被害人可以按照《民法典》索要医疗费、精神赔偿,并让对方删除偷拍内容并进行道歉。
"因公司未对厕所等私密区域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且在首次偷拍事件后未整改,进一步证明其管理失职,存在过错,被偷拍女性也可向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如果所在公司因为此事件要求受害方辞职并且进行施压,受害方可以录下相关证据,被辞后1年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追讨违法解除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