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77岁男子杨徐邱,因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于1994年被判死缓,实际在狱中度过27年。

刚被带走那年他45岁,在曲硐乡坡脚村干活回来,连晚饭都没吃完,人就被抓进了看守所,说是村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怀疑他有重大作案嫌疑,几天后直接批捕,没拿出任何实质性证据,光靠"邻里印象"和几个模糊不清的陈述定了罪。

他在狱里坚持了很久,说自己没杀人,信上写了一封又一封,递到云南高院、再到最高法,有几年他牙都掉光了,还在往外寄材料,说要"证明自己没动刀"。2005年他还试过绝食,后来因为身体实在熬不住,被强制送到医院输液。

再审的机会是2017年才等来的。那天监狱放风时他整个人站着不动,连走路都不稳了,说"真能给我个说法就行",可他没想到,这一说法一等又是7年。

2024年,云南高院下了再审判决,认定"故意杀人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只保留了"强奸罪"部分,判了10年,因为时间已服完,直接释放。问题是,这27年里,他已经错过了母亲去世,妹妹改嫁,户口被注销,老家房子也成了危房。

现在他人虽出狱,身体也差不多垮了。腿关节走路不稳,牙也只剩三颗,听力还有点障碍。他申请国家赔偿1911万,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明确提出要"公开道歉"和"追究当年办案人员责任"。

6月22日赔偿申请已经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到8月他还没接到任何回复。他每天早上五点就醒,坐在小院的竹椅上,一边掰着指头数日子一边说,"我得看着那纸赔偿文书拿到手"。

这27年不是单纯坐牢,而是从一个中年人变成老人,从一个有人喊"叔"的人,变成村里小孩都不认识的"陌生人"。现在村里修了新路,邻居也换了好几批,他回去连熟人都找不到几个。

有记者问他最想干什么,他说,"我想拿到那张国家赔偿通知书,最好还能有个人站出来,跟我说一句,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