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0月28日,江阴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行已发行股份24.61亿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6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19.25%。

公告表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该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该行总股本发生变动,该行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