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老汉瞒妻三年转82万给00后女友,女子拒还钱法院判了。

乌鲁木齐有个69岁的陈某,2021年4月跟朋友去唱歌时认识了00后女孩蔡某。蔡某当时还是大学生,陈某觉得对方讨人喜欢,两人很快好上了。陈某有老婆孩子,跟蔡某说好了不能影响家里。蔡某一开始说学费不够,陈某就第一次转了几万块钱过去,之后又因为生活费、房租等各种理由,陆陆续续给了三年钱,总共转出去82万多。

这三年,陈某的老婆何女士一直不知道。直到2024年4月,何女士发现老公和蔡某联系不正常,一问,陈某全交代了。何女士气得要离婚,陈某赶紧联系蔡某要钱。蔡某开头还了8万多,后面就拖着不给了。何女士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把蔡某告上法庭,要讨回剩下的74万多和利息。

法院一审认为,陈某偷偷转的钱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他没经过老婆同意就送人,法律上不算数。而且,陈某和蔡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还送钱,违背了社会公德良俗,这种送钱的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一审判决蔡某必须把剩下的钱退回来,还得付利息。

蔡某不服,上诉了。二审法院同样认为陈某这么做损害了他老婆的权益,而且婚外情明显违背社会道德,维持了原判。打官司期间,蔡某一直不觉得自己有问题,还说是陈某主动追的她。但不管她怎么辩解,钱最后还是要还。

这事暴露了家里管钱的问题。很多夫妻财产是共有的,但平时花钱各管各的。陈某这么大年纪还搞婚外情,加上大笔转账也没留啥凭证,最后闹上法庭才把钱追回来。现在官司是打完了,但陈某这个家还能不能和好如初,就不好说了。法院判了,人和钱的事算解决了,可感情和信任的裂痕,不知道还能不能补上。

法律上说的"公序良俗"在这案子里体现得很明白。不管中年人还是年轻人,搞婚外情影响家庭都不受法律支持,送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不过打官司又费时间又费精力,陈某一家折腾了大半年才拿回钱,闹这么一出,心里不好受的劲头恐怕更不容易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