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救助对象是具有临沂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救助对象是具有临沂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对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原则上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2024年1月1日起,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7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6元;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8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元。
残疾加重后,可能可以享受以下一些国家福利:
1.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通常持有有效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补贴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例如泸州市2024年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宁德市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15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5元;岳西县每人每月86元,并依据国家政策实行动态调整。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当地户籍,持有效残疾人证,符合一定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比如有的地区规定现有城乡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等可享受,补贴标准一般为每人每月几十元不等,如宁德市为每人每月80元。
3. 医疗救助:部分地区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渠道全额资助,实现医保零缴费、医疗全救助,减轻残疾人的医疗负担。
4. 单独立户申请低保: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立户申请低保,以获得更多的生活保障。
5. 提前领取养老金:部分地区重度残疾人年龄达到一定岁数(如55岁以上)可申请提前五年领取养老金。
6.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资助:国家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的资助,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使其能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
7. 托养服务: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的照顾。
8. 无障碍改造:对重度残疾人的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改善其生活环境,方便其生活,如安装扶手、改造坡道等。
9. 残疾评定补贴:帮助残疾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部分地区可能会提供残疾评定补贴。
具体的福利政策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残疾人及其家属及时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残联等相关机构咨询和了解,以便准确申请和享受相应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