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前男友监禁在家中,还被灌烈酒,并被迫发生性关系,但最后法院只判定男子的行为只构成非法拘禁。近日,法院判处男子有期徒刑九个月。
女子王某被自己的前男友冯某锁在了家中,还强迫其喝下度数很高的烈酒,并被迫发生性关系。第二天,王某试图寻找机会逃出,主动亲吻了冯某,两人又一次发生了性关系。随后王某报了警。

王某获救后,冯某被指控犯有强奸罪。然而,在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一审判决中,冯某的行为只构成非法拘禁。
28岁的王某认识了35岁的冯某,两人逐渐发展成非法婚外情。后来,王某因故提出分手,遭到冯某拒绝。此后,她一直被冯某的电话和信息骚扰。
冯某的疯狂报复让王某无法忍受,他曾经通过社交软件把王某的裸照发给王某的朋友。同年12月,冯某甚至登录王某的私人社交账号,秘密建立微信群,并将王某的裸照发到群中,致使王某两次向派出所报案。

冯某说,对于这段感情,他心里充满了不甘。恋爱期间,他定期给王某一笔生活费和零花钱,共计40万左右。并表示自己付出了感情和金钱,但王某还是可能在偷情。
后来,冯某登录王某的社交软件找到了王某的住处,并在那里蹲守。当日17时许,王某回到家中,被伏击多时的冯某拉进屋中并锁上门,拿走了王某的手机。王某向冯某索要手机,冯某将王某推倒在房间里的沙发上,双手掐住她的脖子,将王某的头撞在墙上。

冯某取下王某的电话卡,登录王某的微信,查看她的聊天记录。他们又吵了起来,冯某不许王某离开。
王某几次试图自救,他们期间还点了外卖,在外卖送进屋时,王某趁机逃出房间,但被冯某拉了回来。后来,王某站在房间窗户前呼救。结果,她被冯某强行抬回房间。
当晚,冯某强迫王某喝烈酒和啤酒,在酒精的催使下,王某脱下衣服睡在床上。恍惚中,王某意识到冯某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早上,王某再次与冯某发生性关系,这次王某主动提出。当时,冯某主动要跟王某谈一谈,但王某却主动地亲吻了冯某。
后来,王某趁冯某不备,找到王某的电话卡,并向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塔分局站前路派出所民警发出报警信息,称她在家中被控制。当日10时许,民警前往王某住处将其解救。
王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她没有反抗,但也没有表示同意。她第二次主动与冯某发生性关系是哄他。

冯某因涉嫌强奸罪、非法拘禁罪,被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大厦分局刑拘。岳阳楼区检察院认为,冯某使用暴力、胁迫手段非法控制他人人身自由,违背他人意愿强奸妇女,已构成强奸罪。
然而,岳阳楼区法院一审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判决。法院认为,冯某的行为仅构成非法拘禁罪。
一审法院认为,冯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并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9个月。
这个案子的判决充斥着争议,请问大家是怎么看待的呢?